♠ | 若您發現影片有【漏傳至平台】請您協助告知我們,我們將盡速檢測!其範例說明如 |
10502古籍導讀第7A講後是否有7B呢? | |
♣ If you find some videos missing, please inform us. We will detect them as soon as possible! | |
Example: 10502 Introduction to Classical Works, should there be 7B after 7A? | |
♠ | 原則上課程影片我們都已全數上傳完畢(授課部分以老師實際講授為主), |
若您覺得有些章節遺漏了,可能是因為各院系著重的重點不一樣,外加授課時間寶貴之故。 此外,或許您可查詢【台灣開放式課程聯盟】後設資料庫檢索平台,查詢其他大專院校是否有相關課程俾利您進行學習。 | |
♣ Generally, we have uploaded all of the course videos. The lectures are mainly based on professors' lecturing. | |
If you think that there might be some missing chapters, it may be because the emphasis of every department is different and the lecture time is precious. In addition, maybe you can query the Taiwan OCW Consortium and find out if there are other colleges providing relevant coureses to help your learning. |
♠ | 確實有些愛心課程影片音檔偏小,後製剪輯我們已調整到最大了! 若需提點請您告知,謝謝! |
♣ Certainly the audio files of some course videos are too small because they are generously donated videos. | |
We have adjusted the audio to the maximum in post-production. If there are still things you want to mention, please inform us, thank you! | |
♠ | 倘若網路不穩時,您可以至【NTHU OCW YOUTUBE EDU頻道】局部授權課程 |
之教學影片,謝謝! | |
♣ If the website is unstable, you can go to NTHU OCW YouTube Channel to watch the partially authorized | |
course videos. Thank you! https://www.youtube.com/user/NTHUOCW | |
♠ | 若可您是否可請您提供【具體的資訊】俾利我們進行修正,謝謝您的協助! |
範例說明10801經濟思辨課程、第1講次、約2:30秒左右沒有聲音。 | |
♣ If possible, please provide specific information to help us make corrections. Thanks for your help! Example: | |
10801Reasoning in an Economic Way I, lecture 1, no sound at about 2:30. | |
♠ | 國立清華大學開放式課程平台【提供服務與系統操作】 可參閱以下連結, |
清華大學致力於人才培育、回饋社會 !頂尖大學的師資我們無償上傳,讓您在家就能上大學,歡迎您多加使用喔! | |
♣ About how to use NTHU OCW,you can refer to the following link: http://ocw.nthu.edu.tw | |
NTHU dedicated to train talent and contribute to the society. We provide the outstanding teachers' courses of top university without any fee! You can freely watch the enriched courses we've uploaded, just like studying in the university at home! You are welcome to use! | |
♠ | 如果您有建議新增的系統功能,歡迎來信或張貼至【討論區】給我們,俾利我們未來彙整 |
進行更友善的UI介面開發,謝謝您寶貴的建議! | |
♣ If you have suggestions for new website functions, please email us or leave a comment on the [Discussion Area]. | |
This can help us consolidate and develop a more friendly UI interface in the future. Thank you for the valuable suggestions! | |
♠ | 若老師願意授權課程講義給開放式課程,我們預計將您的講義上傳至以下 |
3個地方供您參閱,謝謝! | |
♣ If the teacher is willing to authorize the course handouts to the open course, we expect to upload your handouts to | |
the following 3 places for your reference, thank you! | |
♠ | 此部分尊重授課老師的意願 !清華學子或許您可以查詢【圖書館網站】租借紙本書籍, | |
或是查詢【電子資源查詢系統】進行線上電子書的學習,讓您通往知識的殿堂暢行阻、邁向國際頂尖大學零時差 !! | ||
♣ We respect profesors' wishes in this part. If you are NTHU's students, you may check the library and borrow the books. Or you can check the E-Resources Gateway for online e-book reading. | ||
♠ | 彙整9701至10501各老師指定用書與採購途徑,方便各位學子進行書籍採購之用,謝謝您! | |
【指定用書1】9701至9902參考用書與採購指南! 【指定用書2】10001至10301參考用書與採購指南! 【指定用書3】10301至10501參考用書與採購指南! | ||
♣ Here are the collections of required textbooks from the professors and purchasing channels from 9701 to 10501. | ||
Hope this can help your purchasing. Thank you! |
♠ | 若您有優質課程推薦請您填寫【清大版問卷】與【校外版問卷】,可作為未來邀約的彙整 |
參考之用,謝謝! | |
♣ If you have high-quality course recommendations, please fill out the [online questionnaire], which can be used as | |
a reference for future invitations. | |
♠ | 課程邀約部分以校院傑出教學獎與大班授課為優先,其餘部分另行評估後辦理 |
♣ Professors who have received outstanding teaching award and large class teaching are the priority of course invitations. The rest of recommendation will be evaluated and then conducted. |
♠ | 如果你有學習心得想跟我們分享,您可以留言至【OCW討論區】或 |
【 NTHU OCW YOUTUBE】 頻道,我們會將相關資料轉知給授課老師,您的肯定、是老師教學前進的動力! | |
♣ If there are any learning experiences you want to share with us, you can leave a comment to [OCW Discussion] or | |
[NTHU OCW] YouTube channel. We will transfer the relevant information to the professors. Your feedback is the driving force for the teacher's teaching progress! | |
♠ | 若您有學習上的問題可留言至【課程討論區】,但是呢?我們沒有聘任專門的助教協助 |
解除您的學習疑惑,非常抱歉! | |
♣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about learning, you can leave a comment on the [Discussion Area]. We didn't hire teaching | |
assistant to help you solve your learning problems. But occasionally, there will be some enthusiastic classmates answering your questions. Thanks for sharing! | |
關於在職進修的問題或許您可以查詢以下業務承辦單位,謝謝您!
【承辦 | 單位】 | 【查詢網址】 | 【業務說明】 |
♣ 教務處 | 進修推廣學院 | http://sce.site.nthu.edu.tw | ♣ 進修學分班.學位學程.推廣教育課程.國際生獎助學金. |
雙聯學位.國內大學交換 | |||
♣ 教務處 | 招生策略中心 | https://is.gd/3U0GY5 | ♣ 清華大學全校在職專班相關資訊 |
♣ 科管院 | 高階經理管理碩士 | http://mba.nthu.edu.tw | ♣ 科技管理EMBA.MBA.MPM之相關課程 |
在職專班 | |||
♣ 工學院 | 工工系碩士在職專班 | http://iem.site.nthu.edu.tw | ♣ 全球供應鏈與運籌管理、計量財務、電子商務等整合學程 |
♣ 教科院 | 教育行政碩士在職專班 | http://delt.site.nthu.edu.tw/p/412-1129-45.php | ♣ 教育行政 |
Questions about on-the-job training,
maybe you can inquire the following divisions, thank you!
Divisions | Website | Business |
♣Office of Academic Affairs School of Continuing Education | http://sce.site.nthu.edu.tw/ | continuing education, international student scholarship,dual-degree program, exchange students |
♣Office of Academic Affairs Division of Admissions | http://adms.web.nthu.edu.tw/files/11-1072-3110.php?Lang=zh-tw | In-service Master Program |
♣College of Technology Management 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 http://mba.nthu.edu.tw/ | 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or,EMBA,MPM |
♣Department of Industria Engineering and Engineering Management IEEM in-service master's program | http://iem.site.nthu.edu.tw/ | In-service Master Program |
♠ | 關於潛意識有找到一些paper供同學做參考! |
https://www.ncbi.nlm.nih.gov/pmc/articles/PMC2440575/ | |
♣Regarding the subconscious mind, I found some papers for students to use as a reference! | |
https://www.ncbi.nlm.nih.gov/pmc/articles/PMC2440575/ | |
♠ | 我們目前還不知道記憶儲存的詳細機制,不過關於儲存記憶目前科學界有幾個假說,用記憶一種物體當作例子。 |
一個假說認為大腦中的一顆細胞就對應一種物體,像是科學家有發現大腦中的某顆細胞只會對特定的人產生反應,且不是只針對長相,對特定名字也會有反應。但是因為人類要記得的東西實在是太多了,很難相信一種東西就由一顆細胞記憶,那人類需要多少的腦細胞來記得這些東西?每多記得一樣東西就用掉一顆細胞嗎?這些問題沒有人知道。另一個假說是大腦透過記得不同的形狀,看到一個物體時透過不同的形狀組合來辨認是什麼物體。但問題是大腦是如何選擇正確的特徵來辨認物體,這些問題也沒有人知道。目前只知道大概那些腦區會負責記憶,像是負責視覺記憶的Inferior temporal cortex,但是詳細機制目前並沒有人知道,這也是科學界很感興趣的問題,希望同學有生之年能看到科學界找到這個問題的答案。 |
♠ | 關於開放式課程所需要資料如下所示供您參閱(點選網址即可至該網站),謝謝您! |
♣ 國立清華大學開放式課程 | |
說明:兩個頻道皆有相同課程,youtube頻道瀏覽速度快,OCW主頻道數位教材比較多! ■ https://www.youtube.com/user/NTHUOCW ■PS*可在YT 或NTHU OCW FB訂閱,這樣我發送小提醒您就不會忘了!全年無休、全部免費、沒有修課證明,若未來想讀清華的在職進修班可查詢所屬單位比較精準(QA:入職場後!我深刻地體會書到用時方恨少,若我想於清華進行在職進修該如何查詢呢?)https://ocw.nthu.edu.tw/ocw/index.php?page=contactus | |
♣ 台灣開放式課程檢索平台 | |
說明:您可搜尋關鍵字即可查詢台清交成等其他學校網站! | |
♣ 國內外相關數位課程平台 | |
說明:我已經初步彙一些優質數位課程平台,您可依據分類選擇您所需要的平台! |
♠ | 抱歉,我們無辦理【修課證明】與【抵免學分】的業務! |
國立清華大學開放式課程純屬課業預習、複習等輔助性學習平台,故無提供修課證明、抵免學分的服務喔! | |
♣ Sorry, we didn’t provide course certificate and credit transfer! | |
NTHU OCW is purely an auxiliary learning platform which provide students to preview and review. Therefore, there are no course certificate and credit transfer service. | |
♠ | 20220719台灣開放式課程聯盟電子報(智慧財產權專區) |
近來LINE上偶會瘋傳「上傳、轉傳、觀看圖片或影片行為會罰錢,權利人及版權蟑螂已與LINE官方合作蒐證,群組成員或觀看的人也會一起受罰」等,實際上是假訊息!由於上開訊息會誤導民眾,2017年就有過相同的謠傳,也經呂秋遠律師正式否認並解釋澄清,而且目前並沒有因此被告侵權的案例,但為避免民眾的疑慮及困擾,特再次說明如下: 一、在LINE群組用單純提供網址(就是提供超連結)方式傳送影音內容(如傳新聞報導、各種圖文或Youtube的網址),此傳送超連結之行為,不涉及「重製」及「公開傳輸」之著作利用,原則上並無著作權侵害的問題,沒有違法。 二、至於將圖片、影片等內容直接上傳到公眾的群組(親朋好友不包括在內)時,會涉及「重製」及「公開傳輸」著作的利用行為,要得到授權,否則會有侵權的問題。由於在LINE上以溝通業務為目的或偶像粉絲團成立之群組,一般而言,已屬「公眾」,建議不要轉傳未經授權的圖片、影片或文章。 三、另外,群組成員或只是觀看圖片、影片或文章的人,如果沒有轉傳,也不會有侵權的問題,所以民眾無須恐慌。 四、在此提醒,為尊重他人著作財產權,於LINE轉傳、轉載圖片、影片、文章等,應特別注意有無涉及著作利用的問題,以免招致著作財產權人提起告訴主張權利。 | |
♣文章連結網址: https://www.tipo.gov.tw/tw/cp-85-863429-3a149-1.html | |
♠ | 20220719台灣開放式課程聯盟電子報(智慧財產權專區) |
著作權法所稱改作,係指以翻譯、編曲、改寫、拍攝影片或其他方法就原著作另為創作。例如將小說改編拍成電影或舞台劇、將外文書翻譯成中文內容。智慧財產局100年9月13日電子郵件1000913號函釋略[1]以,欲將卡通圖案改製為飲料杯,如該卡通圖案為著作權法所保護之美術著作,則將之改良製作成飲料杯之行為,可能涉下列兩種情形:(一)除表現原美術著作之著作內容外,加入新的創意另為創作,則屬「改作」之行為。(二)係就原美術著作做小部分修正,但尚未達加入新創意的「改作」的程度(意即未達最起碼的創意高度),則仍不出「重製」的範圍。 改作後的著作又稱衍生著作,在校園中常見的改作問題多發生於教材製作,其類型歸納如下: 一、攝影著作與美術著作:僅就原圖像著作進行影像處理,依據智慧財產局97年9月8日智著字第09700078680號函[2]釋略以,照片利用電腦進行去背及明暗、對比、色調等細節之調整是否會構成另外的創意一節,按此種情形,通常係利用電腦之功能或技術反覆調整照片內容,較少創意活動的投入, 惟此涉及個案照片如何利用電腦調整作品內容,及有無創意投入等事實問題,仍以個案認定為宜。例如99年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所舉辦之著作權海報設計比賽,經爆料證實校園組首獎作品「著作,支離破碎」,係以影像處理的手法處理荷蘭籍藝術家的作品,涉及抄襲重製,未達改作之程度[3]。若為實質修圖,較有被認定為改作的空間,惟需證實自己創意性,且與原作差距甚大,呈現出不同效果。 二、視聽著作:若以他人視聽著作,僅改變其劇情配音對白,使內容具有新創意,但影片本身仍有重要成分來自於原作時,仍可能涉及侵權疑慮。反之,若達改作之程度,則可主張合理使用,僅為不侵害著作財產權之效果,針對著作人格權仍須注意,不得妨害到他人名譽,即不得以歪曲、割裂、竄改 或其他方法改變其著作之內容、形式或名目致損害原創者之名譽。 三、語文著作:原則上,語文著作若為具體事實之描述,字串或段落與他人著作不相同,基本上不容易被視為侵犯改作權。而利用他人教科書大綱標題製作自己內容的講義,囿於大綱標題僅為觀念,非屬表達,因此,不構成違反著作權法。另外,利用他人作品中具有高度經濟價值的重要角色、情節、 場景設定,涉及實質經濟價值,構成改作的機率很高,例如將金庸小說改成系列電影,雖然電影以取得金庸授權,電影內容與金庸小說天差地遠,但系列電影角色建構在金庸小說的重要人物與時空背景設定,仍屬於改作,不屬於原創。 接著,談著作權法上的合理使用前,可參考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2易字第1969號刑事判決[4],關於翻拍CD包裝封面於拍賣網頁上,是否構成侵害著作權法之爭議略述如下,被告公司在網頁上刊載告訴人等發行錄音著作之包裝封面,目的在於宣傳廣告各該正版錄音著作,並使消費者易於上網了解各該錄音著作之演唱人及收錄歌曲內容,被告等所為固存有獲取經濟收益之商業動機,然其目的既在推銷告訴人等發行之產品,並提供有意購買錄音著作之消費者一個便利得悉產品內容之管道,而非單純重製該等錄音著作包裝封面以推銷自己或他人之產品,甚或直接對外販售該等包裝封面重製物圖利。又告訴人等指訴遭侵權之攝影及美術著作既為錄音著作之「包裝封面」,揆其著作性質,除為美化商品之外包裝外,由其包裝正面多為歌手之人像照片及專輯名稱,背面則均記載所收錄之歌曲名稱,足堪認定該「包裝封面」亦係提供經銷商、消費者易於了解各該錄音著作之演唱人、專輯名稱、收錄歌曲等資訊之銷售「輔助」工具,與一般專用以販賣取得對價之書籍、海報、歌手照片等,性質顯有不同。另告訴人等發行錄音著作之包裝封面遭被告等重製於網頁上之質量比例固然非小,但因告訴人為發行錄音著作之唱片公司,其等重製販賣換取對價者係「錄音著作」本身,而非錄音著作之「包裝封面」,則被告等將附表所示錄音著作之「包裝封面」影像重製在網頁上,其利用該等攝影及美術著作之結果,對於該等錄音著作之「包裝封面」顯無可能產生任何銷售上之損害或影響,反而有助於告訴人等錄音著作銷售利潤之增加,適足達成告訴人等創作印製「包裝封面」之目的,體現其攝影及美術著作之價值。爰此,本案法院判決可得知利用他人著作,但不會對著作權人造成實質損害時,即為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權的侵害。
著作權法[5]第九條規定不得為著作權標的,即可直接利用,無須主張合理使用的態樣,包括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譯物或編輯物;標語及通用之符號、名詞、公式、數表、表格、簿冊或時曆;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同法第六十五條規定,著作之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著作之利用是否合於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三條所定之合理範圍或其他合理使用之情形,應審酌一切情狀,並應注意「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著作之性質」、「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四項基準,作為判斷是否成合理使用,茲以四項基準敘明如下: 一、利用之目的及性質,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參見智慧財產法院98年民著上字第5號民事判決[6]略以,某利用人係學校及教授程式設計、網站設計之教師,為製作學生畢業專題,而將購入之昆蟲圖鑑小百科中1,040件攝影著作、748則語文著作全部重製,放在網路上供人瀏覽一案,最終判 決利用人構成合理使用,係因判斷合理使用應將所有著作利用之相關情狀整體納入考量,且應將著作權法第六十五條第二項所定之四項基準均一併審酌,第一款判斷基準強調利用著作之人之主觀利用目的及利用著作之客觀性質,且有關利用著作性質之判斷,應審究著作權人原始創作目的或是否明示或默示允許他人逕自利用其著作。第二款、第三款判斷基準亦輔助第四款判斷基準之認定,此三項判斷基準係屬客觀因素之衡量。利用人係為教導學生如何設計專題網頁,而將攝影及語文著作重製於其教學網站中,嗣後為供他人有觀摩其教學網站之機會,而開放與不特定人登入,可認定為授課需要,屬於非營利之教育目的。又重製於網頁上之各該攝影著作,部分為縮圖,主要係提供索引目錄之功能,其顯示之尺寸小,視覺效果差;部分為較大尺寸之圖片,以「大星椿象」為例,將之與「昆蟲圖鑑」第56頁下方圖片加以比對,前者之色彩飽和度、鮮明度及影像解析度遠遜於原始圖片,至多僅使網頁瀏覽者大約知悉大星椿象之外觀特徵及生態習性,則該利用著作的效果,甚難取代或影響「昆蟲入門」、「昆蟲圖鑑」於昆蟲類圖鑑市場上之地位。又如智慧財產法院98年民著訴字第2號民事判決[7],被告公司以「病媒防治服務」為營業範圍,並架設營業用之網頁,其上有「大蛾蚋」、「貓蚤」、「德國姬嬚」、「大頭麗蠅」、「白線斑蚊」、「白蟻」、「白蟻兵蟻」、「黑頭慌蟻」及「衣魚」9 張圖片,與原告初次發行及歷次再版所載內容之部分圖片相同一案,最終判決被告公司不構成合理使用,侵害被告之著作權,係因被告公司刊登圖片係以營利為目的,與著作權法第六十五條第二項第一款有違。 二、著作之性質,著重於著作轉化,意即利用他人著作所為之創作,是否與原著作性質有異,例如google圖片搜尋引擎,針對每張圖片的縮圖都涉及重製權,但每張圖片都有圖片來源網站,且縮圖呈現僅供人檢索方便之用,就是典型的著作轉化性質,構成合理使用之類型。 三、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可謂是影響合理使用成立的最重要因素,最具代表性的例子,可參美國最高聯邦法院Harper & Row Publishers, Inc. V. Nation Enterprises., 471 U.S. 539(1984)判決略以,1977年2月,福特總統(Gerald R. Ford)卸任,1979年3月,福特撰寫回憶錄「療傷時刻」(A Time to Heal)完稿即將出版,全文約20萬字。出版社以25,000元代價,授權時代雜誌(Times)於出版前一週獨家連載重要內容。1979年4月3日,國家雜誌(Nation)刊出「福特總統的回憶錄:赦免尼克森的幕後真相」(The Ford’s Memories: Behind The Nixon Pardon),文中大約300自引用福特回憶錄內容。時代雜誌公司見其獨家連載報導的地位消失,十分不滿,即向出版社解除契約,取消報導計畫,並拒絕支付權利金尾款美金12,500元。出版社因時代雜誌解約,認為受有損失,遂以國家雜誌刊登福特總統回憶錄之行為,係侵害出版社的著作權為由,向聯邦法院提起民事侵害著作權損害賠償訴訟。一審承審法院為聯邦紐約南區地方法院,就福特的手稿與國家雜誌所利用的部分,自整體觀點加以比較,可發現國家雜誌所利用的部分是該著作當中的精隨部分(the heart of the work),雖然利用的量僅有300字,比例很低,但因利用的質相當高,可能進而影響福特回憶錄的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因此,國家雜誌的行為不能主張合理使用,而是屬於侵害著作之行為。 承上,智慧財產局100年7月6日電子郵件第1000706b號函[8]釋略以,關於教師將Youtube上的影片公開播放給學生看乙節,查Youtube上的影片如具原創性,即屬著作權法所稱之視聽著作,享有著作權。教師若基於非營利的教育目的,且播放的影片與課程內容相關,而利用的質與量占被利用原著作的比例低,其利用結果對於影片的市場不會造成影響,可依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五十二條及六十五條之規定引用部分影片內容,作為教材的一部分而在課堂上播放,不必取得授權。倘若與「教學」無關,純利用Youtube影片播放予學生欣賞,則可能構成侵害著作。實務上來說,於教學上播放youtube影片,即使與教學相關,仍須注意切勿下載檔案後再作播放的行為,因為是類影片很可能權利人之主張,改以使用者付費,此時教師播放之行為,容易被認定影響潛在銷售量,侵犯著作權法,最佳的方式就是提供播放連結。 最後,關於主張著作權的合理使用,茲以以利用之量與質、轉化利用三個面向簡要而論,並依著作態樣總結概述如下:
一、量的問題: 二、質的問題:
三、轉化的利用 | |
♠ | CC授權與CLA貢獻模式之說明 |
因應數位時代,開放式授權不同傳統的授權模式,不須個案授權,創作素材可以預先在公開平台上敘明授權規則,能讓創作素材以更快更有效率方式進行分享,創作者也可以利用開方式授權,運用他人作品激發新的創作靈感,例如Flickr、The Open GApps Project、維基百科等網路公眾平台。 首先,以著作權(copyright)的簡要概念論之,著作權分為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著作人格權部分,依據著作權法第21條之意旨,係保護著作人之名譽、聲望或其他無形的人格利益,具有一身專屬性,不得讓與或繼承,存續期間為永久的,具體態樣包括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及同一性保持權;著作財產權則是作者可享有著作的經濟價值,得讓與或繼承,存續期間為著作人生存其間及其死亡後50年,計有重製權、散布權、出租權、改作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播送權、公開上映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公開展示權等,值得注意的是,著作授權不以書面簽訂為原則,但著作權法第36條與第37條所提關於著作權授權讓與部分,如遇授權不清時,須具備書面或足資證明之授權文件,若無法證明則推定未授權。另外,著作權法保護所有人類的精神創作與表達,包括詩、詞、書、畫、影音、多媒體等,自1970年代後採用創作保護主義(即著作人於創作完成時,就取得著作權利相關保護、毋須登記、毋須申請),以○C符號(All Rights Reserved)表示,實務上,著作權人即使不特別標示符號,創作作品仍受著作權保護。 國家發展委員會率先於104年7月27日公布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並建置政府資料開放平台,提供民眾共享及應用政府資料,促進及活化政府資料應用,結合民間創意提升政府資料品質及價值,又如台中市政府訂定的臺中開放文化授權條款,讓民眾於臺灣數位文化中心網站查詢、交換或傳播市府數位文化資源時,能事先知曉授權規則,以事半功倍的效率,提升文化品質。爰此,面臨網路數位化的時代,使用者如何合法利用網路公眾平台素材、創作者如何適切做出權利聲明,以保障核心著作權利又能提升知名度,略分為兩階段關係: 一、作者得以貢獻者條款(Contributor License Agreement,簡稱CLA)或指定CC授權條款(Creative Commons license,簡稱CC授權),將作品公開於網際網路平台。 二、數位化素材依據不同的貢獻者條款或CC授權條款,於公眾平台上僅為提供公開瀏覽,或透過CC授權將素材提供流通式授權(即不特定下載者依據授權方式進行素材的使用)。
我們可以透過著作權流通的三種態樣,了解貢獻者條款: 一、著作權讓與:係指著作財產權以永久式賣斷方式進行,被讓渡人取得著作權財產權的使用收益權利,讓渡人則不得對原創作素材進行任何處分。 二、專屬授權:係指授權範圍內的著作財產權,以定期賣斷方式處理,由被授權人取得授權範圍內的創作素材使用收益權,授權人於一定期間內不得對原創作素材作任何處分,例如全球華人藝術網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藝網),於民國100年間以向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申請補助「台灣百年藝術家傳記系列電子書建置計畫」名義,在未清楚告知授權同意書內容之情形下,誘使多位藝術家簽署一份形同賣身契的同意書,本案文化部曾2度以詐欺罪將華藝網移送檢調,107年間也有多位藝術家到北檢按鈴告發,後智慧財產權法院107年6月15日107年度民著訴字第15號民事判決略以,華藝網未向藝術家清楚告知或溝通須將其「已完成及未作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及相關檔案資料」進行著作權讓與,讓藝術家誤以為係簽署百年藝術家傳記電子書活動之文件而簽名,即不得認其就系爭著作已同意專屬授權予華藝網。 三、非專屬授權:係指授權範圍內的著作財產權,授權人與被授權人屬於平行式、非獨占的競爭關係,授權人與被授權人之間須遵守三原則:(一)不限制使用目的。(二)再授權之允諾:被授權人除於取得授權範圍內的著作財產權使用權,亦取得再授權的地位,於公眾平台得以CC授權的方式將創作素材提供第三人使用授權人等。(三)授權人不可撤回已授權的創作標的。非專屬授權,讓授權人仍保有對授權標的可主張法律相關的合法權利,且,被授權人則以較廣泛、較無拘束的方式取得授權,基於公益性或特定衡量標準下,利用創作素材,取得貢獻者的信任。例如OpenStreetMap利用貢獻者條款取得多位志願者的地圖資料,提供大眾可離線下載地圖資訊,又如農委會台灣生物多樣性網絡、國發會政府資料開放平台亦利用貢獻者條款,吸納民間提供的資料。
CC授權條款(Creative Commons License)係將作品之授權規則,於網際網路或公開平台上事先說明,他人即可依規則使用作品,在毋須個案授權的情況下,能有效率地吸納多人創作的知識,激發新創意或新作品。CC授權有「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以及「相同方式分享」四個要素,共組成六種條款,包括姓名標示、姓名標示─非商業性、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姓名標示─禁止改作、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但不論是何種授權條款,均有顯明標示與禁止再授權利用。爰此,我們毋須禁止貢獻者行使人格權,可多鼓勵貢獻者事先表明表彰資訊,例如:「本人同意將貢獻素材依上列指定條款,提交至國立交通大學開放式課程(OpenCourseWare,簡稱OCW)平台語音資料庫,後續姓名標示得採OCW名義進行統一標示,唯當合理可施行時,敦請另立彰顯頁面,編列此處建議資訊以資表正:創作年份,創作人,作品名稱」,為一個參考典範。 最後,雖然CC授權要求姓名標示,卻不完全等於拋棄著作人格權,意即著作權人如遇他人歪曲、汙損其創作素材,仍可依據著作權法第17條主張禁止他人以歪曲、割裂、竄改或其他方法改變其著作之內容、形式或名目致損害其名譽之權利。顯明標示不僅僅重視創作素材,更以負責任、尊重的態度面對各個創作者的著作人格權,可減少類似我國護照印上美國機場的烏龍事件[7]再次發生。 | |
♣臺灣創用CC計畫。取自 http://creativecommons.tw/explor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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