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 發表於- 2010 12 31(.) 00:40

        老師關於你上課講的執政黨可能會用手段來阻止一些社會運動,例如:場地說早已有人申請之類的,那可否有解決的方式?

       

宗瑞 發表於- 2011 01 1(.) 19:34

過去記得會用此手段,是有關在總統府周圍的示威活動。

一般而言,遊行有紓解社會壓力的功能。

執政黨會審視情況讓遊行活動舉行,對執政黨也不會有太大傷害。

會如此做,應該都是對立情況嚴重之時。

未來改為報備制後,此類情況應不容易再發生。

在民主國家,集會遊行屬正常集會結社自由之一部分。習慣就好了。

例如,學生或教師遊行在台灣有些人還不適應。這些都是需要一個過程演變的。

       

黃同學 發表於- 2011 01 2(.) 22:38

        常常看到有人呼籲:遵守法律,利用現有管道表達訴求。

是否有可能由制度上的設計,令所有人皆遵循正規管道?

       

宗瑞 發表於- 2011 01 4(.) 16:02

一般社會運動之訴求多是弱勢階層或激進理念者所提出。

除了合法之外,還須有社會正當性。有些運動,雖不合法,但卻可得到許多民眾支持,後者就是所謂正當性。有些社會運動的理念是社會進步的泉源,而有人願意帶頭以身試法,以推動此理念,屬良心犯。這是現行制度所無法制約的。

       

鄭同學 發表於- 2011 01 4(.) 16:21

社會運動 是指專注在某個議題上來進行的開放性政治結合

近年來流行的臉書facebook,在上面也可以使用類似網友共同聯署某項運動的功能,集合大家的力量去推動一件事或活動......想問:這可以算是種別於一般在街頭上的社會運動嗎?是否也能有足夠的力量造成政府政策的改變或施予政府壓力?還有,在網路上,是否政府就無法有所限制其活動?

 

宗瑞 發表於- 2011 01 4(.) 16:10

也可以算是。但是若無法持續力量集結施壓,力量很快就散了。

街頭運動的困難非網路串聯可比。所以前者當然十分重要。我在PPT「台灣地方政治與社區發展」中,提到的四個基本概念。你仔細想想那都要有許多戰略設計,非網路可比。

若網路可以持續累積鄉民意見,那當然力量亦不可小覷,也可能迫使政府接納。

民主政府不可能限制人民這些表意與抗議行為。除非他做人身攻擊或歪曲事實。

 

發表於- 2011 01 3(.) 11:12

        關於過往的社會運動與以社交媒體為基礎的行動,剛好最近有一篇頗令人激賞的文章提出了比較,相對於看好推特革命的樂觀者,作者認為這種弱連帶引發的行動往往不具備足夠的力量,而有別於帶動重要社會變遷的社會運動,運動組織與理念框架的巨大差別,使作者對社交網路的行動並不樂觀。

 

 

小革命--社交媒體推不出一個新世界

http://www.baibanbao.net/wp/3703

板報按:我很少在博客上轉載別人的文章,為了不為世界增加冗餘資訊,然而有一種情況例外,那就是當看到令人醍醐灌頂的文章時,總有一種不轉不足與平民憤的衝動。這篇《小革命》的作者是,大名鼎鼎的Malcolm Gladwell(《引爆點》、《異類》的作者),文章對比了60年代民權運動和現在的推特革命,得出一個重要結論:基於“弱聯繫”的社交網路,對這個世界的改變有限。社交媒體往往無法提供社會變遷通常所需。這是我近年來看到的關於網路社會和SNS論述最深刻的文章。

 

原文:Analysis and Innovation:SMALL CHANGE

來源:《紐約客》

作者:Malcolm Gladwell

發表時間:2010104

譯者:@xiaomi2020

校對:@Freeman7777@Linchang Yangkestry

 

196021,星期一下午4:30,四名大學生坐在北卡羅來納州的格林斯博羅(Greensboro )市中心伍爾沃斯百貨公司(Woolworth)的午餐餐臺上。他們是距離此處一英里左右,北卡州立農業和技術學院這所黑人大學的一年級新生。

“請給我來杯咖啡,”四人之中的 Ezell Blair 對服務員說。

她回答道:“我們不向黑人提供服務。”

北卡州立農業和技術學院的餐吧是一個長長的L型吧台,可以坐66人,在一端頂頭是一個站立式零食吧台。這些座位都是給白人留的。零食吧台則是給黑人的。另一位員工,一名在保溫餐桌工作的黑人婦女走向學生們,試圖以警告方式勸他們離開。“你們在做蠢事,笨蛋!”她說。學生們沒有動。到5:30的時候,通往商店的前門被鎖上了。這四名學生還是沒有動。最後,他們從一個側門離開。在外面,已經聚集了一小群人,其中有來自格林斯博羅記錄報(Record)的攝影師。“明天我會和北卡州立農業和技術學院的人一起回來”其中一名學生說。

第二天早上,抗議者已經增加到27名男生和4名女生,大部分抗議者都是四位黑人大學生的室友。男生都穿著西裝、打著領帶。學生們帶來了學校留的作業,坐在餐台見面學習。到週三的時候,來自格林斯博羅的“黑人”高中, Dudley High 的學生們加入了起來,抗議者的人數增加到了80人。到週四的時候,抗議者的人數達到了300人,包括3名白人女生,她們來自北卡羅來納大學的格林斯博羅 校區。到週六的時候,靜坐的學生達到了600名。抗議人群蔓延到了街上。白人青年們揮舞著聯邦的旗幟。有人還扔了一枚鞭炮。中午時分,北卡州立農業和技術學院的橄欖球隊也來了。一名白人學生叫著說“救兵來了。”

到下一周週一的時候,靜坐的人數已經擴展到了距離此處25公里的溫斯頓賽勒姆 (Winston-Salem) 55公里的特勒(Durham)。週二,來自於菲耶特維爾(Fayetteville)立師範學院的學生們和夏洛特(Charlotte)的詹森 史密斯(Johnson C. Simth)大學的對學生們也加入進來。週三,羅利 (Raleigh) 爾大學和聖奧古斯丁學院 的學生們來了。週四和週五,抗議餘波越過了州際線, 蔓延到了佛吉尼亞 州漢普(Hampton)朴茨茅斯(Portsmouth), 南卡羅來納州的克希爾(Rock Hill) , 田納西州的查塔努加 (Chattanooga)。到月底的時候,在整個美國南方都爆發了靜坐,抗議風潮也向西部發展,最西波及到了德克薩斯州 。“我問我遇到的每一位學生,他的校園第一天靜坐情況如何,”政治理論家Michael Walzer在《異議》雜誌(Dissent) 上這麼寫道。“得到的答案都是相同的:就像是發燒一樣。每個人都想去。” 最後大約七萬名學生參與了行動。數千人被逮捕,成千上萬人因此變得更為激進。這些60年代初期的事件演變成了後來席捲南方的民權戰爭,貫穿了整個60年代——這些都是在沒有email、手機短信、Twitter Facebook 的情況下發生的。

我們被告知,世界正處在一場革命當中。各種新社交媒體工具已經再造了社會行動主義。隨著FacebookTwitter等等的興起,政治權威和大眾意願之間的傳統關係已被顛覆,無權力者現在更容易合作、協調、對他們關切的事情發出聲音。2009年春天,上萬示威者走上莫爾達瓦的街頭,抗議他們國家的共產黨政府,這一行動被稱為“推特革命”,因為將這些示威者集合到一起的正是這些新媒體。在此事件幾個月後,當學生抗議活動震動德黑蘭的時候,美國國務院採取了非同尋常的措施,要求推特推遲其預定的網站維護時間,因為美國行政部門不想讓這樣一個關鍵的組織工具在示威的最高潮失效。“沒有推特,伊朗人民就不會有被賦權的感覺和有信心站出來去爭取自由和民主。前國家安全顧問Mark Pfeifl後來寫道,他呼籲人們將Twitter提名為諾貝爾和平獎候選者 。活動家們以往因其事業被歸類,現在則是由其使用的工具而被歸類。Facebook 勇士們到網路上推動改變。“你們是我們最好的期望,” 國務院的James K. Glassman,一位前國務院官員最近在一次由 Facebook, A.T.&T., Howcast, MTV, Google 贊助的會議上這樣告訴一群網路活動家,他說,象 Facebook 這樣的站點“給了美國對抗恐怖主義巨大的競爭優勢。不久前我曾說 ,基地組織正在‘互聯網上侵吞我們的地盤’。現在已不再如此。基地組織還停滯在Web 1.0狀態,互聯網現在 則已是交互和對話的天下。”

這些宣稱振聾發聵又令人費解。在互聯網上誰搶誰的地盤為何如此重要?登錄到Facebook頁面上的人們真的是對我們所有人而言最佳的希望嗎?至於說莫爾達瓦所謂的 Twitter革命,Evgeny Morozov,一位斯坦福大學的學者,一直最堅持己見的數位化佈道(digital evangelism)的批評者,他指出推特在莫爾達瓦國內沒有多大的重要性,國內很少有人擁有Twiiter 帳號 。正如 Anne Applebaum 在《華盛頓郵報》上提出的那樣 ,那看起來也不大像是一場革命,始終帶有幾絲表演劇意味的抗議很有可能是由政府炮製出來的(在一個偏執於羅馬尼亞復仇主義的國家,抗議者卻在國會大廈前揮舞羅馬尼亞國旗,這明顯不合常理)而在伊朗的案例中,在推特上發表示威資訊的基本上都是身在西方的人。“已到正確認識推特在伊朗選後騷亂中所起作用的時候了。”夏天時,Golnaz Esfandiari 在《外交政策》上如此寫道,“簡言之:在伊朗國內沒有出現推特革命 。”Esfandiari 還說, 像大西洋月刊的Andrew Sullivan那樣的著名博主,都在鼓吹社交媒體在伊朗所起的作用 ,他們誤讀了整個形勢。“西方記者無法接觸伊朗的當地人,還是他們懶得去接觸?他們所做的只不過是滾動滑鼠,查查那些帶著 #iranelection 的英文推而已。”她這麼寫道。“從頭到尾,似乎沒有人想知道為什麼人們會試圖以其他語言而不是波斯語的方式去發佈相關消息來協調伊朗發生的抗議。”

一些誇大社交媒體作用的說法,也在意料之中。創新者常常都是唯我主義者(solipsist)。他們往往想把零散的事件和經驗塞入他們的新模型中。正如歷史學家 Robert Darnton 曾寫道的 ,“對當前的通訊工具的誇大已經形成了一種對過去的錯誤意識——這種印象荒謬到了認為通信工具是沒有歷史的,或者說在電視和互聯網出現之前交流無足輕重。”然而在社交媒體受到狂熱的追捧時 ,傳統的交流仍然會起作用。在美國歷史上最不同尋常的社會動篇章之過去50年之後,我們似乎已經忘記了什麼才是行動主義

20世紀60年代初期的格林斯博羅是那樣一種地方,對種族歧視進行反抗經常會遭遇到暴力 。最開始坐在午餐櫃檯前的四名學生心中充滿了恐懼。“我覺得當時如果有人走到我身後,大聲噓我,我就可能會從椅子上跌下來,”他們中的一位後來這麼說。第一天,餐廳經理通知了員警,警署立刻派了兩名警官到店。第三天,一群白人混混出現在午餐櫃檯前,很招搖地站在示威者的身後,不懷好意地咕噥著類似“黑鬼”這樣的字眼。一名當地的3K首領現過身 。週六的時候,緊張氣氛加劇,有人打了炸彈威脅電話,整家百貨公司都不得不被疏散。

在另一場標誌性的民權運動,1964年密西西比自由之夏計畫 中,危險性就更加明顯了。學生非暴力協調委員會(Student Nonviolent Coordinating Committee)召募了幾百名北方人,大部分沒有報酬的白人志願者 將深入南部開辦自由學校,登記黑人選民,並增強那的民權意識。“任何人都不要單獨行動,不要獨自搭車,不要晚上出行。”他們得到了這樣的指示。就在到達密西西比幾天後,3名志願者,Michael Schwerner, James Chaney, Andrew Goodman 被綁架並殺害了。那個夏天的其他日子,有37座黑人教堂被人燒毀,幾十處 可靠人家的房屋遭到炸彈襲擊;志願者們被毆打、射擊、逮捕、被滿載武裝者的卡車尾隨。 1/4的人中途退出了這一計畫。行動主義挑戰的是現狀,想要對付根深蒂固的問題本身,柔弱的小心臟是無法承受這一任務的。

是什麼能夠讓人們從事這樣的行動主義?斯坦福的社會學家 Doug McAdam 1對比了自由夏天運動中中途退出的人和那些堅持下來的人,發現它們之間重要的區分並不是人們猜測的意識形態狂熱。他的結論如下:“所有的申請者,包括全程參與的和半途退出的,都對自由之夏專案的目標和價值觀高度認同,是明確的支持者。”更重要的是,兩者的區別關鍵就在於參與者與民權運動個人聯繫的程度。所有的志願者都被要求提供一份個人社會關係名單,名單上的人是他們想要告知他們活動的對象,那些一起去密西西比的人當中如果有親密的朋友,他們就更容易堅持完全程,而不是中途退出。McAdam 的結論是, 高風險的行動主義是一種“強聯繫”現象。

這一模式而再、再而三地重演。對1970年代義大利恐怖主義組織紅色旅(Red Brigades) 的研究發現,70%的新成員至少有一名好朋友已經在組織內。再加入阿富汗的穆斯林遊擊隊的成員身上,也存在這種情況。甚至那些看起來自動自發的革命行動,比如說導致了柏林牆被推倒的東德示威行動,就其實質來說,仍屬於“強聯繫”現象。東德的反對運動由數百個成員僅幾十人的組織。這些組織各自之間僅存在著有限的聯繫:在當時,只有13%的東德人有電話。他們所知道的只是在星期一的晚上,萊比錫(Leipzig)市中心的聖尼古拉斯(St. Nicholas)教堂外面,人們會集會,吼出他們對國家的憤怒。決定誰會出現的重要因素是“批判的諍友”(critical friends)——你有越多對政權持批評態度的朋友,你就越有可能加入到抗議中。

因此那四位出現在格林斯博羅便餐館櫃檯的大學新生之間的關係就成了一個至關重要的細節。這四個人是:David Richmond, Franklin McCain, Ezell Blair, Joseph McNeilMcNeilBlair在農技學院的Scott Hall集體宿舍的室友。Richmond 的宿舍在 McCain 的上面一層。Blair, Richmond, McCain 三人一起上的 Dudley 高中。他們四個死黨會偷運啤酒到宿舍,在Blair McNiel 的房間中“臥談”到很晚。他們都記得1955Emmett Till 的謀殺案,那一年也發生了蒙哥馬利抵制公交運動 (Montgomery bus boycott),他們記得1957年小岩城(Little Rock )的決定性事件。McNeil 首先提出到 伍爾沃斯百貨公司便餐店靜坐的主意。他們討論了近一個月。接著McNeil 到宿舍問其他人是否準備好了。 McCain ,當時出現了片刻的沉默,隨後以一種只對與之交談到深夜的人起作用的方式,說“你們這幫傢伙膽怯了嗎?”Ezell Blair 鼓起勇氣,第二天要了那杯咖啡,因為他不能被他的室友和兩名高中以來的好朋友看扁。

與社交媒體聯繫在一起的行動主義完全不是這麼回事 。社交媒體的平是圍繞著“弱聯繫”建立的。在推特上,你跟隨的人和跟隨你的人可能從從未晤面。Facebook 是可以有效管理你相識者的一種工具,它可以維繫你和以它種方式無法與之保持聯繫的人之間的關係。這就是你可以在Facebook上有1,000名“好友”,而在真實生活中你絕不可能有這麼多的原因。

從許多方面來說這都是一件奇妙的事情。正如社會學家 Mark Granovetter 觀察到的那樣,弱聯繫也是有力量的。我們的點頭之交而非朋友 ,是我們獲得新想法和資訊的最大來源。互聯網以非凡的功效使我們能夠利用這種遙遠聯繫的力量。在創新擴散、跨學科合作、匹配買賣雙方、和處理與約會相關的瑣事上,社交媒體都能完成得相當漂亮。但是,弱聯繫卻極少能形成導向高風險的行動主義。

在一本叫做蝴蝶效應:利用社交媒體的快速、有效、強大方法來引導社會變革的書,商業諮詢顧問 Andy Smith 斯坦福商學院的教授 Jennifer Aaker 講述了 Sameer Bhatia 的故事,Sameer Bhatia 是一名患有白血病的矽谷創業者。這個故事是社交媒體力量的一次完美體現。 Bhatia 需要進行骨髓移植手術,而他無法在親戚朋友中找到匹配者。對他來說最好的可能是在同種族的人當中找到捐獻者,但在國家骨髓庫少有南亞種族的捐獻者。於是 Bhatia 的商業夥伴 就向Bhatia的四百多名相識者發了電郵,說明 Bhatia 的困境,這些人又把這封郵件轉發給了他們各自的聯繫人。他們 之後他們還為此建立了 Facebook 網頁製作了YouTube 視頻,發起了“幫助 Sameer 的運動。最終,有近25千人到骨髓中心庫註冊捐獻,而 Bhatia 也找到了匹配者。

但是這一活動是如何做到讓這麼多人註冊的?不要向參與者要求太多,那是你可以使你並不真正認識 的人為你的利益做事情的唯一方式。你可以讓上萬人進行骨髓捐獻的註冊,因為這麼做相當容易,你只需要在醫院裏呆上幾個小時,遞過去一個口腔拭子,而你的骨髓會與某個急需的人相匹配的幾率是很低的。捐獻骨髓不是一件小事。但是這不涉及財務或個人風險。這不會讓你整個夏天都被載有武裝者的卡車追擊。這也不要求你直面社會上各種根深蒂固的規範和慣例。事實上,這種奉獻只會帶來社會的承認和讚揚。

社交媒體的佈道者不理解這種區分;他們似乎相信一名 Facebook 上的“好友”和現實生活中的朋友是一樣,今天在矽谷註冊捐獻骨髓和1960年坐在 格林斯博羅採取種族隔離用餐的午餐櫃檯是一樣的。“各種社會網路(Social networks)在增強動機方面能起到特別有效的作用。” Aaker Smith 寫道。但這不是實情。通過降低參與所需的動機強度,社交媒體在增加參與方面是有效的。“拯救達爾富爾聯盟”(Save Darfur Coalition)Facebook 網頁有1,282,339名成員,他們平均捐獻9美分。Facebook上排在第二位的達爾富爾慈善運動有22, 073名成員,平均每人捐獻35美分。幫助拯救達爾富爾(Help Save Darfur)擁有2, 797名成員,他們平均每人捐出了15美分。一名“拯救達爾富爾聯盟”(Help Save Darfur)的發言人這麼告訴《新聞週刊》:“我們並不會根據捐錢的數目來評判價值觀 。這是一個可以讓關鍵人群參與的強大機制。他們會告訴他們所在的社區,參加活動,成為志願者。這不是什麼你可以通過看賬目來衡量的東西。”換言之,Facebook 運動之所以能成功,不是激勵了人們做出真正的犧牲,而是激勵他們去做一些還不足以讓他們做出真實犧牲的事。我們離格林斯博羅 的午餐吧台的道路還很遙遠。

1960年的冬天參與了南方靜坐行動的學生們將這一運動描繪為“發燒一樣。”但是民權運動更像一場軍事行動,而不是一種傳染病。在1950年代的後期,在整個南方地區出現過16場靜坐,15場都是由正規的人權組織,如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N.A.A.C.P.) 和爭取種族平等大會(CORE)組織的。展開行動主義的可能地點都被偵查過,並制定了相應的計畫 。運動活動家為想要成為抗議者的人士舉辦了培訓班和務虛會。格林斯博羅四傑就是這種基礎工作的項成果:所有的成員都加入了全國有色人種協進青年委員會。 他們和當地的爭取種族平等大會組織有著緊密的聯繫。他們在Durham早期發生的靜坐潮中就得到過資訊,也曾經在活動者的教堂中參加過一系列的運動會議 。當靜坐運動從格林斯博羅散佈到整個南方的時候,並不是盲目地在散佈。它首先傳到了那些過去就存在的“運動中心”——一群具有獻身精神、訓練有素的運動核心人物已經準備好將“發燒”轉變成行動。

民權運動是高風險性的行動主義。也是至關重要的、講求戰略的行動主義:它憑藉精確性和紀律性對現存秩序形成挑戰。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是一個集權化的組織,由紐約總部按照高度正式化的運作流程開展活動。在南方基督教領袖會議上(Southern Christian Leadership Conference)上, 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 King, Jr.)是毫無爭議的權威。運動的中心是黑人教堂,正如 Aldon D. Morris 在他 1984 卓越的研究中指出的那樣,“民權運動的源泉”進行了仔細區分的分工,有著各種常設委員會和紀律小組。“每小組都是以任務為導向的,通過權威結構來協調其行動,”Morris 寫道。“每個人都要對所指派的任務負責,重要的分歧由部長處理,他們常常以終極權威的身份而不是民眾集合討論的方式來解決問題。”

這是傳統的行動主義與其網路變種(數位行動主義)第二大關鍵區別:社交媒體不是那種等級制組織。Facebook 以及類似的社交媒體是建立各種網路的工具 ,這在組織結構和特徵上都和等級制組織相背。網路的規則和有著自身規則和程式的等級制不一樣,網路不受單的中心權威控制。決定是通過達成共識做出的,把人們與群體聯繫起來的紐帶是鬆散的。

這種結構讓網路在風險較低的情況,有著巨大的韌性和調適性。維琪百科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它沒有一個坐鎮紐約,指導和修正每條目的編輯。將每條目合併到一起靠的是自組織。如果維琪百科每條條目在明天都被完全刪除,其內容會很快地重新建立起來,這要拜成千上萬的自發的貢獻者組成的網路之功。

但是,還有很多的事情網路不能做得那麼好。汽車企業會明智地利用一個網路去組織起他們數百家供應商,但卻不能利用這種方法去設計他們的汽車。沒有人相信一種連貫的設計哲學的銜接最好最好是由一個龐大的、群龍無首的組織系統來處理。因為各種網路並沒有一種中心化的領導結構和清晰的權威界限,他們非常難達成共識、確定目標。他們無法戰略性地思考;長期來講他們容易出現衝突和錯誤。當每個人的發言權都平等的時候,你如何作出關於策略和戰略和哲學方向的困難抉擇呢?

巴勒斯坦解放組織(Palestine Liberation Organization)最初起源自一個網路,但是國際關係學者Mette Eilstrup-Sangiovanni Calvert Jones 在最近發表在《國際安全》( International Security )上的一篇文章中認為這就是當它有所成長卻陷入到麻煩的原因所在:“典型的網路所具有的結構特徵,缺乏中央權威人物、無法確認內部不受制衡的敵對團體的自主權、無法通過正式機制來解決分歧,這些使得巴解組織過分容易受到外界操控和內部衝突的傷害。”

他們接著寫道,1970年代的德國,“遠為團結和成功的左翼恐怖主義者往往以等級制的方式進行組織,進行職業化的管理並且有著清晰的分工,在地理上他們集中在大學,在那他們可以通過常規的、面對面的會議建立中央領導層、信任以及同志般的感情。 ”員警審問期間他們也很少出賣同志。而與他們相對應的右翼恐怖主義組織 是通過去中性化的網路組織起來的,沒有這樣的紀律。這些組織經常被滲透,一旦有成員被捕,很容易就會供出同志。同樣,當基地組織(Al Qaeda)還是一個團結的等級制組織時是最為危險的。現在它被驅散成了網路組織,已經證明在開展恐怖攻擊方面遠沒有過去那般有效了。

該網路不是想進行系統性的變革的話,它只是想嚇唬或羞辱和製造點驚人之舉的話,或是它並不需要戰略性地思考問題的話,那這些缺點就沒有什麼大不了。但是如果你想建立起一個強大的、組織化的大型機構的話,你就必須採用等級制。蒙哥馬利公車杯葛運動要求成千上萬人的參與,他們每一天都依賴公共交通工具往返上下班。這一運動持續了一年。為了能夠說服這些人始終對運動保有忠誠,這個杯葛運動的組織者分配任務給每一個當地黑人教會維持士氣的任務, 還彙集了免費的替代性私人汽車搭載服務,有48個下客站和42個上客站。金博士後來說,即使是對民權運動採取敵視立場的白人公民委員會(White Citizens Council),也認為這些汽車搭載服務“有著軍事化的準確性。”在運動的最高潮,與員警署長外號公牛的尤金康納(Police Commissioner Eugene) 的攤牌中,金博士到伯明罕 (Birmingham)的時候,他擁有100萬美元的預算,當場有100個全日制的員工,分成不同的運作小組。行動運作本身被提前制定出來,被劃分為各個穩步遞進的階段 。通過連續不斷的從城市一個教會到另一個教會的大規模集會保持了人們對運動的支持。

杯葛和靜坐和非暴力的對峙 ,這些都是民權運動可以選擇的武器,都是高風險性的策略。在這些行動當中不允許有任何的衝突和差錯。當一名示威者偏離了偏離了腳本,想要以挑釁的方式回應時,整個抗議運動的道德合法性就受到了損害。社交媒體的狂熱愛好者們毫無疑問想要讓我們相信,金在伯明罕的時候如果能夠通過 Facebook ,如果能夠從伯明罕的監獄發送推文的話,他和他的追隨者們的交流會變得容易得多。但是網路是一團亂麻。想想看那些無休止地校對、修改和爭論模式 ,這些是構成維琪百科的特色之。如果馬丁路德•金想在蒙哥馬利來一場維琪似的杯葛行動的話,他會被白人權力結構碾得粉碎。在一個98%都由黑人社區組成,每一個星期日的早晨都會於聚集在教堂的小鎮,數位化的交流工具又有什麼用呢?金博士在伯明罕需要的是紀律和戰略,而這些是網路社交媒體無法提供的。

社交媒體運動的聖經是Clay Shirky 所著的書《未來是濕的》(Here comes everybody)。 Shirky 在紐約大學老師,他開始展示互聯網的組織力量,他以 Evan 的故事作為開頭,Evan 和他的朋友 Ivanna 在華爾街工作,Ivanna 把她的智慧手機,一部很貴的 Sidekick 掉在了紐約市一輛計程車的後座上。電信公司把 Ivanna 的資料從舊手機中轉移到了新手機,接著他發現這部Sidekick 到了皇后街一名年輕人的手上,她用這部手機拍攝了她自己和她朋友的照片。

接著 Evan 給這名年輕人 Sasha 發了電郵,希望要回這部手機,她回復到:“白人雜種”根本別想拿回來。Evan 在惱火之中設立了一個網站,公佈了Sasha的照片,描述了事情的經過。他把網站連接發送給他的朋友們,然後他們又把鏈結轉發給他們的朋友們。有人發現了Sasha男朋友的Maspace主頁,接著這條鏈結出現在了網站上。有人又在網上發現了她的住址 ,在路邊的時候拍攝了她家的一段視頻。Evan又把這則視頻放到了網站上。該故事被新聞過濾網“嘀咕”(Digg)獲得到了。Evan 現在最多一分鐘收到十封電郵。他為他的讀者創建了一個BBS去分享他們的故事,但是在熱烈的回應之下該BBS不堪重負倒閉掉了。Evan Ivanna 找到了員警,但是員警只登記為“丟失”,而不是“盜竊”,也就基本上結束了這起案子。Shirky 寫道,“那時已經有幾百萬讀者在注視事態的進展,一些主流媒體也報導了這個故事。”紐約警方迫壓力,重新把這起案子定性為“盜竊”。Sasha 被逮捕了,Evan 和她的男朋友拿回了Sidekick

Shirky 認為在互聯網出現之前的時代,這種事情一定不會發生——他是對的。Evan 不可能找得到 Sash。這個 Sidekick 的故事不會被公佈出來。不會有人組成人肉搜索軍團進行這場戰鬥。員警也不會對某一個不慎把手機放錯地方的人屈尊。對Shirk來說,這個故事說明了在互聯網時代“如何可以因某種正確的原因就方便快速的動員起一群人。”

Shirky 認為這種行動主義的模式是一種升級。但這只是一種有利於使我們接觸到資訊的弱聯繫,而不是在遭遇危險時有助於我們堅持的強聯繫的組織方式。它把我們的精力從推動策略性和有紀律的行動的組織轉移到了推動韌性和調適性的事情上。它使活動人士更容易表達自己的想法,但對於那種表達要想產生任何影響力來講卻變得更困難了,各種社交媒體的工具很適合使既有社會秩序變得更有效率。它們並不是現狀的天然敵人。如果你覺得這個世界所需要的不過是一點點邊緣上的雜音的話,這不會讓有所困擾。但是如果你認為還有需要合併的餐吧台(打破舊有的慣例、規範)的話,這會讓你望而卻步。

Shirky 這樣為那則丟失了的Sidekick 故事結尾,他預見性地問道:“下面還會發生什麼?”無疑是在想像未來數位化抗議者的浪潮。但是他已經回答了這個問題。將要發生的多多少少和已發生的相似。一個網路化的、弱聯繫的世界更擅長幫助華爾街精英從少女的手中要回手機。革命萬歲!

1譯注:《自由之夏》Freedom Summer一書作者

       

邱同學 發表於- 2011 01 3(.) 16:03

新社會運動理論中提到社會運動具有社會預言的性格,那我想請問當中所提到的社會運動要有什麼樣的特性才會符合理論中提到的社會預言性格?

       

宗瑞 發表於- 2011 01 4(.) 16:26

這要從社會運動的論述內容的價值與觀念來看。

人類不平則鳴,每時代對不平的議題非常不一樣。

尤其目前對於貧富、族群、性別、生態,與文化議題都是社運一步一步推展出來的。

       

陳同學 發表於- 2011 01 3(.) 20:35

野草莓學運的學生真的是自動自發發起的嗎?感覺起來會滲入一點政治色彩,而他們所針對的事項,是否有因為黨的不同而有所偏袒或過度批評?

       

宗瑞 發表於- 2011 01 4(.) 16:30

沒錯,民進黨謝長廷也參加在現場。運動跟在野黨也息息相關。

儘管如此,執政黨仍必須概括承受所有批評,與後果。

只因為,你是掌權者,要負政治全責。反之,在野黨哪天執政,亦然。

       

張同學 發表於- 2011 01 3(.) 23:02

我比較感興趣的是 學校老師是否可以帶領學生去參加野草莓學運?

當時我們公民老師就有鼓催我們參加這種社會運動

可以當作報告來繳交

可是不曉得這是否合理合法?

       

宗瑞 發表於- 2011 01 4(.) 16:33

如果有機緣,而同學提議,當然沒問題。

這是我們課堂上合議的結果,當然合理合法。

但如果違反集會遊行法時,帶頭者,我,當然要被判刑。

你們就沒關係。

       

呂同學 發表於- 2011 01 4(.) 01:56

有人說社會運動是一種對社會不滿的集體控訴,而許多社運背後卻有多方運作的影子,會不會有的時候,社運淪為一種別有用心人的手段、達到目的的工具?

       

宗瑞 發表於- 2011 01 4(.) 16:38

任何運動都有這些顧慮,尤其勞工運動風聲鶴唳,寢食難安,非外人可道也

所以領導者這些都考慮了。目前社會運動非真心支持者來鬧場這都屬少數,不足為患。因為人數已不多了,那些圈的人都彼此認識,不至於如此。

但如果是政治鬥爭的社會運動,就非常複雜。有時敵我難分或立場反覆。